本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调试运行,即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工程环境保护验收基本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本次验收调查工作。
一、工程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电压等级 |
工程概况 |
建设地点 |
验收调查单位 |
1 |
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室内110kV升压站工程 |
110kV |
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安装50M VA主变压器一台及其他配电设施(主要为110kV户内GIS高压配电设备),无线路工程。 |
延津县 |
河南易道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
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国家对环保验收工作要求,结合本次验收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调查工作主要内容为:调查环境影响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确定的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已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以便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补救和减缓措施。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范围、因子
1.调查范围:生态环境、电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
2.调查因子:
(1)生态环境:调查工程施工中植被遭到破坏和进行恢复的情况,以及工程占地类型、临时占地的恢复情况、弃土弃渣场的恢复与防护情况;
(2)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3)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项目所在地和与项目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本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的征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截止日期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验收单位或验收调查报告审批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经十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北
联系电话:15837137323
2. 验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易道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华北水利水电大学S-4实验楼4楼
联系电话:0371-86235398
特此公示!